分期乐信用钱包借款服务协议
甲方(“分期乐”)是分期乐平台(包括分期乐网站及分期乐相关APP)的运营公司。乙方(“用户”)是在分期乐平台上注册会员并已与分期乐签订《分期乐信用钱包开通服务协议》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用户申请本服务前,用户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甲方各类规则,并承诺遵守中国的各类法律规定,如用户不同意,请暂定本服务的申请。
本协议是由分期乐和用户于 【 系统填充 】 年 【 系统填充 】 月 【 系统填充 】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以数据电文的形式签订。
一、基本信息
1.1根据用户申请,用户固定出账日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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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固定还款日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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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户选择信用消费服务,申请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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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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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选择由此产生的服务费总额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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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 服务款项及费用如下,该订单费用明细以分期乐网站约定为准。
订单号: | 【 系统填充 】 |
用户姓名: | 【 系统填充 】 |
身份证号: | 【 系统填充 】 |
出账日: | 【 系统填充 】 |
还款日: | 【 系统填充 】 |
服务名称: | 【 系统填充 】 |
所借款项: | 【 系统填充 】 |
期限: | 【 系统填充 】 |
分期本金: | 【 系统填充 】 |
分期服务费: | 【 系统填充 】 |
提现服务费: | 【 系统填充 】 |
1.2 乙方实际支付的每期应付款将按照如下顺序结算:
(1)违约金(如有);
(2)第三方借款/融资利息及其它费用;
(3)分期乐平台服务费;
(4)应还款项本金。
二、服务内容及账户
2.1 信用钱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分期乐给予用户一定的信用额度并在前述信用额度内为用户提供融资撮合等服务,以及信用评估、代收、代付、提醒、催收等平台服务。
2.2
用户将对使用该信用钱包账户或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负完全的责任,用户同意:
2.2.1
用户应当对本服务相关的账户、密码、身份信息、校验码等与账户相关安全信息进行妥善保管,因账户、密码、身份信息、校验码等泄露所致的损失以及其它非由分期乐原因导致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2.2.2
除非另有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司法裁判,或征得分期乐同意,否则用户的信用钱包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
三、授权委托
3.1
乙方授权甲方或甲方合作的第三方(下称“第三方”)通过征信机构查询采集用户的个人征信信息性。乙方授权甲方或第三方根据用户所提供的信息及分期乐独立获得的信息评定用户在本服务中所拥有的
个人信用额度。
3.2
乙方授权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履行下述事项:
(1)
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并以乙方的名义向第三方借款,借款金额相当于乙方尚未支付的应偿还款项。
(2)
甲方、第三方以乙方的名义开立并管理有关乙方账户;
(3)
公开必要的乙方个人信息;(4)甲方代乙方签署并保管相关借款协议,乙方承担相应协议的义务;
(5)
甲方代为接收第三方向乙方发送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借款协议电子文本、债权转让通知等);
(6)
甲方代乙方处理借款相关事宜;
(7) 甲方作为相关款项的代收代付方。
3.3
乙方授权甲方可将上述授权事项的部分或者全部进行转委托。
3.4 上述委托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及相关借款协议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在乙方未履行完毕本协议及相关借款协议之前,乙方不得单方终止上述委托。
四、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不再或可能不再符合本服务的使用条件时,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本服务。
4.1.2
甲方有权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自行或授权第三方通过合理的方式向乙方或乙方联系人告知本合同相关情况。
4.1.3
甲方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结合业务发展等实际情况,调整平台服务范围、各项功能和收费标准,并通过平台公告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
4.1.4 甲方可通过甲方网站、相关APP、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向乙方公示服务产品、重要提示、促销信息、服务协议、计费标准等信息。
4.1.5 甲方对乙方个人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向相关第三方履行公开义务。
4.2 乙方权利和义务
4.2.1 乙方有权知悉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的计算规则
4.2.2
乙方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如身份信息变更、住址或工作地址变更及联系方式变更等应在变更后15日内通知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登陆账户修改、书面通知、在线或电话联系客服等。
4.2.3
乙方应妥善保管乙方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任何使用乙方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向甲方发出的指令,均视为乙方操作且不可撤回或撤销。如乙方发现有他人冒用、盗用或有其他可能危及到乙方账户资金安全情形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向甲方申请暂停相关服务。非因甲方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2.4 乙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且不得以商品纠纷为由拒绝支付应付款项。
五、知识产权
5.1非经分期乐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篡改等在内的非法形式侵犯分期乐的商标、专利、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六、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或者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6.2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期最晚付款日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将每期应付款足额支付给甲方,否则,即视为逾期付款,将按照如下安排执行:
6.2.1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以下费用组成:逾期还款违约金、催告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
(1)
逾期还款违约金公式:每期应付未付款项*0.05%*违约天数。
(2)
催告费用公式:每期应付未付款项*0.5%*违约天数。
(3)
其他合理费用公式:每期应付未付款项*0.45%*违约天数。
6.2.2 违约天数自当期最晚付款日次日起算,至乙方足额支付当期应付款及相关违约金之日截止。违约金不足一元人民币的按一元人民币收取。
6.2.3 乙方已支付的平台服务费,甲方不予退还;且乙方仍需要按照本条上述6.2.1要求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4 甲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必要情况下有权将乙方逾期付款情况及个人信息向相关第三方披露,由此产生的乙方不良信用记录或不利影响及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6.3
甲方发现乙方有套现或协助他人套现行为的,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一次性将全部应还款及服务费等支付甲方。
6.4
经过甲方合理催告,乙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该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金,或者提前一次性向甲方还清全部应还款项。
6.5
甲方发现乙方出现其他任何失信行为的,甲方有权视情节采取以下措施:取消授信额度、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提前一次性还清全部应还款、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将乙方失信信息报送个人征信机构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6
因乙方行为造成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7 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诉讼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七、免责条款
7.1
甲方出现下列任一状况而无法正常运作,致使无法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服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7.1.1
在服务平台维护期间;
7.1.2
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7.1.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7.1.4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和其他甲方有信息技术依赖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7.2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导致甲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不视为其违约,甲乙双方可根据相关的法令、政策变更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在此情况下,乙方已经享受服务而尚未到期或偿还的任何款项(包括服务费和其他费用),视为立即到期,乙方应立即归还,否则甲方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采取合理的救济措施。
7.3 甲方有权根据风险及自身业务运营情况需要中止(终止)向乙方提供服务,因此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服务或服务受到限制的,不视为服务提供方违约,
在此情况下,乙方已经使用服务而尚未到期或偿还的任何款项(包括服务费和其他费用),视为立即到期,乙方应立即归还。
八、协议变更与解除
8.1 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修改本合同中与乙方之间相关的权利义务,并及时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乙方。经修订的合同一经通知,立即自动生效,
如乙方继续使用服务即被视为乙方已接受了修改后的合同内容;若乙方不同意修改本合同,则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并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否则,视为乙方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合同。
8.2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甲方有权基于自身经营考虑,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相关条款,并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释和争议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管辖。
9.2 因本合同引发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10.1 如果本合同任意条款规定根据任何法律或法规在任何方面被裁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合同其余规定不应在任何方面受到影响或损害。双方应通过诚意磋商,争取以法律许可以及双方期望的最大限度内有效的规定取代该等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规定。
10.2 对本合同作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为书面形式。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应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应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自用户勾选“同意”并点击“确认无误,下一步”按钮(具体以分期乐平台显示为准)之日起签署,于甲方审核通过并加盖分期乐电子章时生效,至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除协议另有约定外,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甲方:(签章)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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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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